奥运冠军刘翔与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个人安置问题的争议,近期在舆论中发酵。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退役运动员安置的政策,想留在体制内的退役运动员主要有三种常见去向:一是留队担任教练;二是进入体育行政机关或相关事业单位、高校等从事管理或教学工作;三是到由体彩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体育场所就业,优先考虑退役运动员。
因此,刘翔面前的选择实际上有四条:去当教练、到行政或事业单位上班、到体育场所任职,或者通过买断关系彻底离开体制。现实中,挂名不履职的安排并不少见——一些退役运动员被保留在原单位名下,但并不需要日常到岗;这类弹性安排既是对功勋运动员的优待,也符合双方利益。刘翔退役后在上海体制内一直是挂名身份,担任团委副书记类职位,无行政编制,也不需朝九晚五,只在需要时出席相关活动,属于此类弹性安排。
之所以长期没有编制,一方面是体制内当年的优待政策,另一方面也是顺应刘翔个人的生活和商业规划。如果走买断路线,理论上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补偿,但对长期拥有大量商业代言和较高身价的他来说,这笔钱并非决定性因素。相比之下,若真打算走教练或官员路线,按常理他在退役多年间早可上任——他没有这样做,说明这并非他当前的职业打算。
此外,成为事业编制成员通常意味着在场外商业活动上要遵守更严格的管理和分配规则,早期相关规定曾要求对外活动和收益按规定上报或分成,这也是影响选择的一个因素。如今此事已被公众关注,体育局方面更有理由按政策办事:要么要求其回到体制内履职,要么按程序买断其身份。鉴于刘翔目前的态度和多年不在体制内实际工作的事实,业内普遍认为买断离开是最可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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