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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礁对峙升级:中方要求菲方移走搁浅舰

2026-08-30 5539

8月27日,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在北京以中英双语向外界重申:菲律宾应尽快拖走非法搁浅的57号舰。这是中国国防部在13天内第二次公开提出相同要求。同一日,菲律宾军方在马尼拉举行新闻发布会,西菲律宾海事务发言人、海军少将特立尼达对媒体直言不讳地表示:“马德雷山号将留在仁爱礁,我们不会移走这艘船。”直到这次公开表态,菲律宾方面首次由军方明确提出“永久驻留”的说法,使得这场长达27年的僵局进入正面摊牌阶段。

回顾缘由:1999年5月,菲律宾将一艘二战时期的坦克登陆舰强行驶入仁爱礁并故意搁浅,当时声称是因“船体漏水、紧急避险”,并承诺修好后会撤离。多年间,马尼拉一直以“临时搁浅、择机撤离”为说辞,但事实上并未履行撤离承诺。今年8月,菲律宾在短短几天内先是否认存在撤船承诺,随后又公开宣称要长期驻守,态度明显转向公开化和常态化。

中方对该舰的定性始终明确为“非法坐滩”,并在8月14日与27日两次对外表态要求菲方尽快拖走。观察人士认为,菲律宾之所以选择此时摊牌,是因为随着中国海警在现场的常态化管控不断加强,菲律宾在暗中修缮、加固或逐步扩大搁浅物影響力的空间日益缩小,因而转为公开主张事实既成,试图借此逼迫国际社会接受其对该礁的长期存在。

在法律层面,菲律宾常以“专属经济区”(EEZ)为依据,指出仁爱礁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但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和资源利用等“主权性权利”,这并不等同于对海域或岛礁的领土主权。专属经济区是海上经济管辖空间,而非陆地国土。仁爱礁本身为典型的低潮高地——涨潮时被海水淹没——根据公约,此类地形不能单独产生领海或领土主权。因此,主张“离岸近即属己有”的逻辑并不成立,先有对岛礁的主权才可衍生周边海域的管辖权,菲律宾试图以后天划定的海域权益来否定既有的主权秩序,属于本末倒置。

关于2016年所谓仲裁裁决,需明确这并非联合国或国际法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中国自始不承认该仲裁庭的管辖权并认为其裁决无效;即便该裁决在部分问题上认定了有关海域的海洋权利,也并未判定领土主权问题,且并未涵盖双方在仁爱礁围绕军舰驻守与补给的军事对抗行为。因此,这份仲裁结果不能成为菲律宾在该礁长期驻军或将低潮高地变成国土的法律依据。锈蚀的搁浅军舰无法创造出领海基线或领土主权。

至于为何中方定性为“非法坐滩”但不直接采取强制拖走行动,法律与现实上的考量决定了处理方式。菲律宾搁浅的57号舰属于现役军舰,依据国际法对军舰的特殊保护与豁免权,直接使用强制手段移除存在法律与风险上的障碍,且可能导致事态升级。因此,双方更多依赖外交、法律和管控手段交锋,而非简单以武力解决。当前局势已由长期对峙走向公开较量,双方如何通过谈判与对话管控分歧、避免冲突,成为接下来关键的外交与安全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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